Jump to content

芦沟桥事变及平津沦陷(摘录)


S-22

Recommended Posts

  芦沟桥事变及平津沦陷(摘录)

  王冷斋

  冲突的发生及局部交涉的经过

  这次芦沟桥事变,是日本军阀用其惯技,向中国的军队再三挑衅而爆发的: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之夜的十点钟时,日军一木清直所部的一中队,在宛平县境的芦沟桥附近实行夜间演习,当它集合归队的时候,突然借口日兵一名失踪,要求入宛平县城搜索,并开枪示威。但中国当地驻军和宛平县政府,未允其无理要求:一面由县长兼专员王冷斋通知驻军金振中营长,对城防切实戒备;一面则命令警察保安队代为搜寻,可是并无所获。王县长乃亲赴北平市政府和冀察外交委员会报告。

  据王氏在《芦沟桥事变回忆录》中说:“报告后,当即奉命赴日本特务机关向机关长松井交涉,到达日军机关部时已午夜二时左右,斯时外委会主席魏宗瀚、委员林耕宇、绥署交通处副处长周永业、日特务机关长松井、顾问樱井均在座,当就本案与松井等商谈。先半小时松井已得报告,谓失踪日兵均已归队,惟须明了如何失踪情形,以便谈判。予当反诘以如何失踪,只须讯明该兵,即可明了;即为周到起见,由双方派员调查亦可。当即决定予与周、林、樱井、并日通识官斋藤五人前往。正拟出发间,得报告:驻丰台日军数百人,全部武装,开赴芦沟桥,事态已见严重。同时,日军联队长牟田口并请予同林耕宇前往一谈,当即与林赴日兵营,与牟接洽。牟见予即询:王专员此去,能否负处理事件之全责?予答曰:顷间在机关部所商,系负调查使命,事态未经明了,尚谈不到处理;此事责任应由何方担负,此时亦不能臆断。牟复谓:假使事态明了,总以当地处理为宜。日本方面现已决定,由森田联队附全权处理,因事机紧迫,势或不及请示,阁下为地方行政长官,发生事件,系在贵署管辖境内,自有权宜处理之权。予仍以先事调查再谈处理为原则,对牟所请,坚决拒绝。如此谈判,约半小时,牟见无法,乃允先行调查。予同林出日兵营时,见日兵三百余人,分载大汽车八辆,已向芦沟桥出动,乃急会同周永业、樱井、斋藤等出发。……当车抵宛平城东北角沙岗(距城约一里),见该处已为日兵占据布防,士兵多数伏卧,均作射击准备。斯时突有日特务机关部辅佐官寺平奔至车前,阻止前进,并出地图向予云:现事态已十分严重,不及调查谈判,应请贵专员迅速处理,下令城内驻军向西门外撤退,日军进至东门城内数十米突地点,再行谈判。予答云:此系在贵机关部商定先从调查入手,适间牟田口所求处理责任,我已拒绝,贵辅佐官所云,离题太远,究奉何方命令,本人实未明了。寺平当谓:平日日军均可穿城而过,已有先例,何今日演习不能进城?予当反诘:恐尔来华不久,尚未明了此间情况(寺平系接滨田任,不及三月)。向来日军演习,均在野外,从未有一次穿城而过;尔所谓先例,请指出某月某日事实,以为佐证。寺平语塞,遂恼羞成怒云:此项要求,系奉命办理,事在必行!请君见机而作,以免危险。同时,森田即请予与林君下车,指示日军阵容,枪炮并列,竟在对手无寸铁之予等示威。森田并向林云:要请王专员迅速决定,十分钟内,如无解决办法,严重事件立即爆发,枪炮无眼,殊为君等危!予当时虽自揣身陷日阵,备受威胁,但责任所在,生死早置之度外,当即严辞拒绝。谓:仅奉命调查,他非所知,危险更无所顾虑。且第一步调查办法,系在特务机关部决定,前后方不应矛盾如是。此处非谈判之所,如君等(指森田、寺平)依照后方决定原则办理,即须在城内从容相商,否则一切责任应由君等负之。森田、寺平见威吓不成,乃自行商定,由寺平同予及林君进城谈判:进城后,周永业、樱井、斋藤等已先至,当在专员公署谈判;未五分钟,(时为四时五十分),而城外枪声突发,枪弹纷纷掠屋顶而过。据报,日军已开始向我射击。予当以电话向北平报告开火情形,一面仍同樱井等加紧谈判。双方射击约一小时,森田忽派人持刺来求派员出城面谈,当经商定双方下令停止射击,由林耕宇君与寺平缒城而出,与森田面商。旋据报告,并无结果;林等即返平报告。而双方复继续射袭,日军并以迫击炮袭击城内,双方均有死伤。迄午后四时,牟田口派人携函由城外乡民绕道从西门转递进城,请予与吉团长星文或金营长振中出城亲商,予与吉同以未便擅离职守,却之。五时,牟复来函,要求三事:(一)限即日下午八时止,我军撤退河东,日军亦撤退河西,逾时即实行以大炮攻城;(二)通知城内人民迁出;(三)在城内之日顾问樱井,通讯官斋藤等,请令其出城。予当答以:(一)本人非军事人员,对于撤兵一节,未便答复:(二)城内人民,自有处理办法,勿劳代为顾虑;(三)樱井等早已令其出城,惟彼等仍愿在城内谈商,努力于事件之解决。斯时枪声已停,双方均抱沉静态度,以待事件之推演。至午后六时,时钟甫鸣,予忽思及专署地点,实为攻击目标,未便久驻,日樱井等均系辅助办理外交,并非军事人员,自当尽予力之所及,切实保护,勿令罹难。因此在附近另觅民房一所办公,并请樱井等同往。六时五分离开专署,……甫出大门约十余公尺,而日人大炮已连珠而至,每炮均落专署之内;……营长金振中受伤。……自是而后,战达三小时,平芦电话线为炮火摧毁,已不能通,命令、报告,均由丰台转达。斯时,我西宛驻军一旅,由何基沣率领,已开到八宝山,向王界店、大井村方面截断日人后路。九时以后,我军战况甚佳,已将回龙庙及刘庄一带日军驱走,日军伤亡,倍于我军。斯时接到北平命令,谓已向日方提出交涉,限日军即晚向丰台撤退,否则我军即行进攻。同时,牟田口复直接至函与予,请派员协商停战办法,予以北平方面已决定原则,对牟函不便答复。十时以后,我方沉寂,……十二时,我军实行夜袭,将铁路桥附近日军歼灭殆尽。

  至九日三时,由丰台转到冯主席治安、秦市长德纯电话,谓已与日方交涉妥协三项:(一)双方立即停止射击;(二)日军撤退丰台,我军撤向芦沟桥迤西地带;(三)城内防务由保安队担任,人数约二百名至三百名,定今早九时接防。余奉电后,当即通知驻卢吉团长知照。乃至六时,日军突以大炮攻城,达百余发;此为妥协声中日方背约弃信之第一次。余一面即电北平报告,请向日军交涉;经电询日方,据云,系为掩护退却,一切仍遵照北平所商三项原则办理,并云日军已开始撤退。予当派便衣队警赴城外侦察,据报:五里店日军,确已渐次向大井村方面撤退。同时,北平来电,亦谓保安队已于晨间六时,向芦沟桥出发,计程九时可到;乃候至十时,保安队仍无消息,经派员探明,谓该队到大井村后,为日军所阻,不能前进,致生冲突,我方阵亡士兵一名,伤数名。余当即电平,请向日方交涉制止,并履行诺言。至午后三时,仍无结果。斯时,北平所派双方监视撤兵委员已到,计日方为中岛顾问,我方为绥署高级参谋周思靖,外委会专员林耕宇偕来。抵县后,即分两组,实行监视撤兵:甲组担任回龙庙及铁桥一带,委员为周永业及樱井;乙组担任大井村五里店及东北角沙岗一带,委员为周思靖及中岛;双方分途出发,至四时返城,均谓已监视撤退完毕。惟保安队迄未到来,余当请周思靖赴大井村,与河边旅团长接洽,中岛亦同往。嗣由周等带进队兵五十名,请先行接防,再谈办法;此为日方背约弃信之第二次。余以北平双方所规定之原则内,接防保安队人数系为二百至三百名,今只到五十名,即连同本县队警,亦不敷城防分配,当即拒绝接收;一面通知吉团长注意,一面并电话北平交涉,(此时电话线已修竣,平芦恢复通话)。约半句钟,得北平复电,谓已与天津日驻屯军司令部交涉定妥,所有出发保安队,仍可全数进城,惟所带机关枪,则另派员押运回平。六时左右,保安队全部进城,惟仍不足二百名之数。据云,每架机关枪,系由原队兵三人运回北平,故人数减少;该队由团附王挥尘、营长贾朝率领。予与王贾面洽分配防务后,吉团全部移驻河西。斯时,日军河边旅团长专派笠井顾问、广濑秘书、及爱泽通译官三人,携香宾酒来县,向余面致慰劳,各人并面尽一杯,以祝此不幸事件之得以短期解决,并盼以后永远勿再发生。据国际惯例,双方既饮香宾,即属私好之表征;乃笠井等甫去未久,余即查明城外东北角沙岗日兵尚有若干未撤尽,且有去而复返者,数目约达三百余人。余是时大为疑虑,除电话北平报告外,并通知吉团长、王团附,切实注意戒备。该处监视撤兵委员本为周思靖(现天津伪警察局长)与中岛,乃周已先返北平,中岛亦匆匆欲行,予以此事恐有余波,因坚留其在城内协助处理,且彼本系监视撤兵人员,今既发现日军尚未全撤,则彼之责任尚未尽,自有留县之必要;中岛意虽不怿,只得暂留。

  至翌晨二时三十分,东北角日军忽开枪射击,复图攻城;此为日方背约弃信之第三次。幸我军事先已有戒备,余除电北平报告外,即向中岛交涉,……经中岛电询北平旅团部及联队部后,答称:日军旅团部亦已闻报,实系双方哨兵因误会开枪,日方绝无攻城企图等语。一小时后,枪声已停;据北平电话,令与中岛同往商决外交未了事件。余即于夜间七时与中岛同车赴平,车过县东北角铁路涵洞处,见日军步哨未动,且有日兵三人阻止前进,经告以赴平接洽停战办法,始放行。

  七时半,同中岛抵平,即与冯主席、秦市长面晤,当报告日军未肯全撤,非彻底交涉,实不能视为了结。嗣樱井、中岛、斋藤等均到秦宅会商!我方为秦市长德纯、程旅长希贤、周参谋思靖及余四人;日方为樱井、中岛两顾问及斋藤秘书三人。余首即提出东北角沙岗日军未撤开始,请注意讨论。据斋藤云:未撤日军,系为阵亡死尸两具,尚未觅得,故留此项部队,在附近搜索,并无他意。余当谓:搜索事件,无需许多部队,且更不必携带机关枪迫击炮等兵器,如临大敌。斋藤云:因恐我方射击,故不得不多留部队,以资警戒。秦市长、程旅长均谓:倘系单纯搜索尸体,此事甚易,我方亦可帮同办理。当经商定组织搜索队,委员六人,我方由二十九军、冀北保安队及专员公署各派一人,日方为樱井、中岛、笠井三顾问,共同组织,并由二十九军及保安队各派士兵十名,日军派二十名,均系徒手,由六委员率领,就芦沟桥附近各地,尽量寻觅,限定时间,无论发现与否,日军均应在限定时间内撤荆议定之后,双方均表同意,定于午后一时出发。

  乃樱井、中岛、笠井三人,忽乘机离席,往会客室说话,竟一去不返。同时各方报告,接连而至,谓日军已由天津、通县、古北口、榆关等处,陆续开到,且有飞机、大炮、坦克车、铁甲车等多辆,开到丰台,已将大井村、五里店占领,平芦公路业已阻断……。是日方之所谓搜索尸体,显系饰词缓兵,至此已暴露无遗;此为日方背约弃信之第四次。余接各方报告后,……即由长辛店返县办理一切,并率本县队警协助守城。自十二日后,与日军接触数次,但仅一小冲突,因北平方面仍在努力于事件之解决也。乃至二十日午后三时,于和平声浪正在弥漫之际,日军复以大炮攻城,且轰击长辛店,共达数百发,宛平城内各机关及民房几全被毁,死伤多人;长辛店附近落数十弹,死伤平民二十余人,吉团长星文及县保安大队附孙培武,均于是役受伤;吉裹创后,仍奋勇抗战,始终不退。于是芦沟桥事件也就愈趋恶化,事态也日益显得严重起来。

  事态严重化和战端的扩大

  这一期间,平津中日双方虽然仍不断的在进行和平协商,可是日军已积极的准备军事行动,关东军也陆续从北宁路开入关内来;日陆军省并改派香月清司来代替田代任华北驻屯军司令。宋哲元从乐陵反津以后,于十八日和香月会谈,但也并无结果;盘据芦沟桥车站的日军也始终未撤退。及至二十五日,日军乘二十九军三七七师与一百三十二师换防之际,突然进占团河;二十六日,且派骑兵往南苑附近华方阵地侦察,致又引起新的冲突,死日兵一名;加之二十五日下午五时,从天津开抵廊坊之日军,又与三十八师刘振山旅发生冲突,至次日晨零时三十分,日军即用机关枪向华军射击,复以钢甲车挺进,冲突越发扩大;日方即以此为借口,以最后通牒致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要求两点:(一)将驻芦沟桥及八宝山附近之三十七师,于二十七日正午前退至长辛店;(二)将北平城内之三十七师、与西苑该师之部队,同时退往平汉路以北区域,至二十八日正午为止,须迁至永定河以西地带,嗣后仍须将此项军队,运往保定方面。

  从这些地方看来,显然是表现着日方有计划的企图控制平津,以便进一步用压力加诸冀察军政当局,而使之与中央分离。但是宋哲元于二十七日下午五时给日方的复牒,却是个否定的回答。于是事态更加显得严重和扩大。而二十六日晚七时起,平郊日军即强行入城,与华军发生巷战;至二十七日,北平四郊的战事均已爆发;所以宋哲元于拒绝日方的要求之后,也就不得不下令二十九军开始抵抗。及至二十八日,宋氏下令全线总攻。至是交涉了二十多日的芦沟桥案,遂完全陷于破裂,中日战争就从局部的抗战,扩展了开来,而全国性、全面性的战争,至是才渐次确定。

  芦沟桥与华北之战略形势

  然而日军为什么在芦沟桥发动战争呢?这和日本企图侵占华北的政略和战略有何关系?这是我们必须要认识清楚的。

  日军在芦沟桥制造冲突,是在一九三六年“九·一八”的丰台事件以后,这就明白隐示着日军有进一步的占据芦沟桥的企图,使与丰台事件同样的取得了一个重要的军事据点;为的是芦沟桥与丰台同样是北平的门户,是华北的咽喉,它据着平津及冀察的生命线,而位于平汉路与北宁路之交接点,又为平保公路所经之地。所以在军事上,日本必须据有丰台与宛平,才足以控制平津。在芦沟桥事变之前一年(一九三六年冬),日军即图在芦沟桥附近购地,以便在芦沟桥、长辛店及宛平间置一军事堡垒,以与丰台驻军成为犄角,来监视华方在宛平、永定河一带的驻军;但这事终于因民众和冀察当局之制止,未能实现。然而却也就从此隐伏着进袭芦沟桥的契机。

  很显然的,日本帝国主义既要进行华北的分离运动,那么,它就必须在军事上造成以控制华北的首脑——平津的形势,才能遂行其政治阴谋;芦沟桥在地理上既占着很重要的地位,是以一旦日军占据芦沟桥,平汉交通为之堵塞,而将使北平进退失据,此举殆无异于切断华北之首脑——平津;这末一来,日本在华北即取得了政治和军事的两重控制。

  同时,芦沟桥形势之优越,尚不止足以切断北平的命脉,并且还有控制丰台的优势,使丰台的日军有后顾之忧,也使其感到有受与南苑华军夹击之虑。这就促成了日军急于夺获芦沟桥的意图。因之,从丰台事件起,日军即对华方表示其对于芦沟桥、西苑、南苑及长辛店各地驻有军队之不满,而希望二十九军自动撤退,但均为二十九军所拒绝。所以芦沟桥事变一发生,日方即积极从事布防,先图夺得芦沟桥来和丰台形成犄角,然后以平津间的铁路为纽带,以北宁路为后方,而造成内线作战之方式,来威胁平津,并以对付津浦、平汉两路之华方部队。

  在芦沟桥事变之初头,日军首先占据宛平东北二三里的高地——沙岗,显然就是先造成夺取芦沟桥之初步形势,而日军之一再违约,不肯从沙岗撤退,也纯然是为了这个原故;因沙岗能控制平汉与北宁之接口,而且是平保公路底必经之地,所以沙岗一旦被占,芦沟桥与宛平也就直接受到威胁了。

  其实,自从日本占据东北四省以来,就已经开始企图造成包围华北的形势,特别是成为华北与西北的门户之冀察及平津。它的计划:首先是以秦皇岛为根据地的海军,协同热河、察北的陆军及伪军,造成了两面的包围;另外则从绥远发动伪军来造成三面大包围的形势。可是绥远伪蒙军在百灵庙一带的惨败,跌断了它的右翼。因之,它只有先从左翼以北宁为根据来掠取平津,以期夺得华北之心脏,然后再分三路:东路沿平津线取山东,中路沿平汉线取河南,西路则由平绥路出南口以进窥察哈尔、山西和绥远。这次芦沟桥战事的发动,不用说正是它企图用政略来分离华北失败之后,而以军事冒险来图达到这一目的的开始。

  所以在芦沟桥事变爆发以后,日军即开始组织它底战略行动,分三路运输军火和军队来集中平津;一路是从关外以北宁路为动脉,而向西南输运;一路从热河以平古大道(从古北口到北平)向南输运;一路则从塘沽海口向西输运。同时,也就把事件扩大,而加强其左翼,用冀东为根据地来展开对平津的包围。

  在中国方面,因为自从“九·一八”以来,就没有很好的在华北作国防的准备,加之以受塘沽协定及种种政治上的约束,所以使平津的门户洞开,因之,芦沟桥的战斗,也就反而让日方获得暂时的优势了。

  平津陷落前后

  芦沟桥冲突的严重化,已演变成激烈的战端,因之,二十七日宋哲元既拒绝日方的要求后,平津的形势就顿呈紧张起来;宋氏当即以一百三十二师师长赵登禹为南苑指挥官,并令三十八师之董升堂部袭击丰台。二十八日,五里店、大井村附近之日军,即被由芦沟桥、八宝山一带出动的华军所驱除,而向丰台遗退。只有南苑方面,日军以全力猛扑,复有日机二十架助战,致使华军反攻丰台之举,不易完成;且在日机之猛烈轰炸下,南苑华军终以实力单薄而不支,致副军长兼军官教育团教育长佟麟阁和师长赵登禹,均于是役殉国。

  南苑的战事既失利,而芦沟桥、宛平及长辛店复被日军大炮猛轰,损毁极重,华军遂于二十九日相继撤退,而向良乡、涿州一带集中。嗣后八宝山一带的华军,亦终于为日军所逼退,日军旋即向门头沟方面出动,造成了包围北平的形势。宋哲元因时局的急剧变化,不得不于二十八晚率同秦德纯等到保定指挥,离平时手谕张自忠继任北平市长兼代理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李文田任天津市长。

  但是宋氏虽然离平,而平、津附近的战事,依然在剧烈进行中:通县、大沽及天津两站、北平西郊……等处,均有激战,三十七师师长冯治安,且在芦沟桥前线指挥;北苑一带华军,则由独立三十九旅旅长阮玄武率领向南口撤退,重新布置新阵地。未几,北平城内华军因众寡悬殊,为保全实力起见,遂退出城外,待机反攻。

  二十九日晨,天津日驻军相继出动,与华方保安队发生激战,该保安队由李文田、刘家鸾指挥,激战终日,入晚才渐渐休止。是日日机终日甚为活跃,到处轰炸,南开大学即于是役被日机所毁;同时,天津市民罹难者亦达二千人。

  三十日晨,天津与北平同样发生激变,至六时,枪声即已停止,警察四千人奉令解除武装,驻军则退至静海一带。于是天津也与北平一样于骤变中陷落。这都是冀察及二十九军当局一向因循敷衍,没有适当准备的结果。

  不过,在这时期中,在日军的后方也有着个严重的变化,那就是通县伪保安队一千余人的反正。

  (选自《芦沟桥事变》《文汇年刊》1939年5月出版)

Link to comment
Share on other sites

Join the conversation

You can post now and register later. If you have an account, sign in now to post with your account.

访客
Reply to this topic...

×   Pasted as rich text.   Paste as plain text instead

  Only 75 emoji are allowed.

×   Your link has been automatically embedded.   Display as a link instead

×   Your previous content has been restored.   Clear editor

×   You cannot paste images directly. Upload or insert images from URL.

×
×
  • 创建新的...